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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地调整2023年部分公办学校划片!

2023-06-01 16:26

来源:河南小学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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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招生划片调整方案的公示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濮上校区(以下简称“实验学校濮上校区”)于2022年10月转为公办学校,终止民办招生。现拟对实验学校濮上校区、实验学校、市六中进行招生划片调整。

  招生划片调整方案如下:

  1.实验学校濮上校区划片范围为:中原路以北、开州路以西、绿城路以南、濮水路以东。

  2.实验学校划片范围为: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濮上路以东。

  3.市六中初中划片范围为:开州路以东、绿城路以南、历山路以西、中原路以北;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开州路以东。

  公示期为7天: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0393-6985861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平顶山市教体局202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义务教育招生方面:

  一是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各县(市、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完善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县(市、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落实就近免试入学规定。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坚持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三是完善公平招生录取办法。各县(市、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四是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导致孩子辍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六是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七是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和我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

  一是规范全市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要求,今年我市全面取消面向全市招生的市提前批次。各考区除可设立面向本考区招生的市(县)提前批特长班外,取消所有提前批类型。面向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招生的市提前批及统招批次见《2023年中招平顶山市市直考区及石龙区考区志愿方案》(附件4),其他各县(市)考区志愿方案以各县(市)中招文件为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录取在符合特长生专项加试合格且中招成绩达到本考区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志愿和中招成绩择优录取。

  二是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2023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部分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三是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四是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教综法〔2017〕73号)要求,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实施监督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五是规范宏志班招生。省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六是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是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八是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是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向考生公示,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几点新变化:

  一是考试时间方面。今年,全省中招考试的时间由去年的6月22日〜24日调整至6月26日〜28日举行,各科目开考的时间点及时长不变。

  二是特长生方面。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市级以上认定的艺体类多样化发展示范校除外)”。今年各学校特长生计划将大幅缩减,希望各学校要宣传到位,特长加试通过的考生要合理填报志愿,避免盲目扎堆。

  省教育厅规定特长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也就是说通过特长生加试的合格考生才可以看到相应特长志愿,其他考生将无法填报特长生志愿。

  省教育厅规定“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体育、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2023年我市中招特长生录取将按照最低控制线65%设置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特长生录取在符合特长生专项加试合格且中招成绩达到本考区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志愿和中招成绩择优录取。

  三是提前批方面。省教育厅规定“从2023年起,省提前批面向全省招生志愿为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等,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各地提前批不得设置其他班次志愿,严禁以‘珍珠班’‘创新班’‘小语种班’等名义招生”。2023年我市中招除设立面向本考区招生的市(县)提前批特长班外,取消所有提前批类型。

  四是国际班方面。按照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科学设置招生批次”的要求,我市高收费项目的国际班志愿将后移至统招最后一个批次进行,并不得跨考区填报。

  五是民办普通高中方面。2023年我市中招民办学校普通类批次志愿全部调整到公办普通高中之后的统招批次录取。

  六是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及成绩使用方面。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以全市报名人数进行等级划分,等级A(含并列)不低于15%,等级B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50%,等级C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95%,等级D不超过5%,等级D的考生可参加今年的相应科目考试作为补考,补考成绩呈现为C或D。生物、地理学科等级均为C级及以上的可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两科中任一科为D级将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七是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为均衡普通高中生源,防止志愿过度偏差。2023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仍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各统招批次后均设置批次征集,是否征集、征集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八是录取时间方面。从今年起,各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7月15-16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19-30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8月3-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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