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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学新生报名,这些问题提前了解!

2023-05-22 17:47

来源:河南小学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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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都必须依照《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相对就近入学”是指:根据区域学校的分布情况给予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它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

  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机会。

三个坚持

  郑州市幼升小,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人户一致

  “人户一致”符合条件:

  ① 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②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对应住房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

  郑州市区小学招生时,各区教体局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小学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

全覆盖、零拒绝

  郑州市内各区、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择校生

  小学招生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郑州市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主要看孩子的户口来判断是否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个统一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相关手续进行报名,教体局将以报名点为基本单位,综合考虑各报名点的登记人数、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承载能力等因素进行统一调配。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对口划片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学校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依辖区人口分布等,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因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加上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

  郑州市小学具体的划片信息,可以提前到各个学校门口查看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

控制班额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一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

  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九年一贯制学校

  通常是指该校的小学和初中施行一体化的教育,小学毕业后可直升本校初中,“小升初”原则上不许择校流动,希望在本校升初中的学生也不用为上初中费尽心思;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年级通常被称为1年级、2年级,至9年级。这样在学生年龄较小,适应能力较弱的时候的教育会有一个连贯性。

无房证明

  凡学生户籍和房产证在学校对口范围之内,如果祖孙三代户口一直同在,父母双方要去市房管局出示无房证明(郑州市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学校也会按规定予以接收。

学区房

  划分在学校对口范围内的房产就是“学区房”。

  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

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是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教育集团”是平衡教育发展资源的一种发展形式。

  近年来,郑州最近成立许多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例如:外语教育集团、一中教育集团、郑州中学教育集团、省实验系等。

  在教育集团内探索实践自主招生,可充分发挥教育集团“补短板、促均衡”的优势和作用,推动教育集团整体提升发展水平。

家访(入户调查)

  学校首先保证完全符合条件的,随父母户住一致、真实居住、手续齐全的学生入学。部分学校会对户住不一致的家庭进行走访,确认申报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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