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郑州新东方学校>中学学习>高中学习>高考资讯>正文

关注!新高考七省发布2024年高考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024-02-26 11:01

来源:

作者:

学霸养成工具箱
家庭教育 创意美术 新东方素质教育课程
创客课程 高考干货 考研备考
书法课 出国留学 中考体育

第四批7省份(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近日,各省份公布了2024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及解读,各省在文件中明确了2024年高考各科目时间安排、成绩组成、批次及志愿设置、投档办法等,相比以前的传统高考,变化较多,新高考地区考生需重点关注!

一、甘肃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21〕66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2024年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选科辅导,郑州高中个性化指导,郑州高考辅导,郑州高中全日制辅导编辑搜图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艺体类考生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体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类、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本科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实行顺序志愿投档,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班、民语及对等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F段):包括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2.艺体类
本科提前批(G段):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戏曲类的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顺序志愿投档,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H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I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普通类、艺体类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保持不变。
(二)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四类分别编制,其中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各批(段)次招生计划。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11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专业由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编制招生计划。体育类按照田径类、足球排球篮球类、武术体操类3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中职升学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
院校招生计划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应相同。
(三)投档及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艺体类文化课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将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4.其他事宜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黑龙江


黑龙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1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2021〕91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6月10日    

上午    

语文(汉语)(9:00-11:30)物理/历史(9:00-10:15)化学(8:30-9:45)地理(11:00-12:15)朝鲜语文(蒙古语文)(9:00-11:30)    

下午    

数学(15:00-17:00)外语(15:00-17:00)思想政治(14:30-15:45)生物学(17:00-18:15)    

(三)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编制,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特征要求(如计划性质、计划类别、性别、外语语种、生源范围等)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设置
2024年,我省对招生批次进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不同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考生选择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各统考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中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
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省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方式与原报志愿相同。
(四)投档规则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1)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2)体育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梯度志愿。梯度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录取工作流程
1.在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因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三、吉林


吉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21〕19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选科辅导,郑州高中个性化指导,郑州高考辅导,郑州高中全日制辅导编辑搜图
(三)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设置
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一)计划编制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历史和物理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在不同批次对应历史、物理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组。
2.我省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预科班、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等。
(二)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依据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艺术类以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要求划定。
体育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及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批次设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专业组内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提前批分为A、B两个批段。A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军事、公安、司法、消防、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优师专项计划、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业;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订单农科生等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类等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或我省招委会批准的特殊院校(专业)。B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
本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普通类招生各专业以及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蒙生八省对等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
2.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提前批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或戏曲类专业。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四)征集志愿
除艺术类提前批以及普通类提前批B段外,原则上其它批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五)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安徽


安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历史、物理中选择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的2科。选考科目由我省命题。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要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二)成绩组成
考生的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具体办法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皖招委〔2021〕10号)执行。
(三)考试时间
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选科辅导,郑州高中个性化指导,郑州高考辅导,郑州高中全日制辅导编辑搜图
注: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公布内容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考科目的考试安排将相应调整。
三、录取办法
我省2O24年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即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招生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普通类的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类(含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综合评价招生)等类型。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志愿)。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其他类不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录取,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实行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分为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等类型。
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军士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其他类不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2024年提前批次各类别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4)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的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的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如下:
(1)第一批次为体育类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含传统体育类专业招生、健美操和啦啦操方向招生。考生可以兼考传统体育类专业招生、健美操和啦啦操方向招生,但填报志愿时只可选报一类。
(2)第二批次为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符合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条件且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4.征集志愿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针对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设置征集志愿(不含艺术类第一批次)环节。征集志愿的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征集。
(二)划线办法
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综合考虑成绩分布等因素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分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参考往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使用。
根据省招委印发的《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招委〔2023〕3号),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精神,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招委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级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省级统考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体育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档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总分排序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在历史科目组合或物理科目组合中的全省位次。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艺术类、体育类综合分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全省位次。
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进行阅档,并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安排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类)。专业服从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按院校要求提供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控和应对,确保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平稳实施。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信息服务。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建立健全科目引导机制。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多措并举净化考试环境。落实适应性演练、考试招生组织、基础教育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经费保障,为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加强改革培训,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媒体宣传改革成果。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要积极倡导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教育政绩观,努力营造良好的选才育人环境。要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江西


江西: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20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8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2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制机制,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的2科,首选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7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指原始卷面分值非0分考生)的人数。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计入其高考文化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7日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9:00—10:15)    外语(含听力)(15:00—17:00)  
6月9日  化学(8:30—9:45)地理(11:00—12:15)思想政治(14:30—15:45)生物学(17:00—18:15)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三、计划编制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分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进行编制计划和划线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方向等。
四、批次设置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二)艺术类。艺术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录取批次。
五、志愿设置
下列志愿中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
1.提前本科批次。设军事类单志愿、军事类平行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分别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军事类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批次。设特殊选拔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特殊选拔单志愿栏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特殊选拔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栏,其他院校专业填在单志愿栏。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安排1次征集,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三)体育类
1.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2.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六、投档办法
下列各类各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后续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
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仍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单志愿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提前本科批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列入提前批录取的高校或专业。先投军事类单志愿,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再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定向志愿在非军事类单志愿投档录取后进行。
2.本科批次。包括除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所有本科专业。先完成特殊选拔单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特殊选拔录取分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专项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以及部分有特殊报考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先投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对应层次专业类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对应层次专业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省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三)体育类
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完善试答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服务。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方案公布后,编印发布“政策问答”,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填报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适应性演练。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安排,认真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适应性演练,通过适应性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奠定基础。
八、其他
(一)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类考试招生沿用2023年我省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将在年度工作文件明确。
(二)如教育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贵州


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
高中选科辅导,郑州高中个性化指导,郑州高考辅导,郑州高中全日制辅导编辑搜图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做相应调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实行“一年两考”,两次考试均为全国统考,分别安排在1月8日和6月8日进行,1月8日只进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6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在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进行。6月8日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均安排在笔试后进行。
(三)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笔试120分,听力30分。两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黔教函〔2022〕115号),将每科原始分数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四)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不再分文理科。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2个层次编制。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各批次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B段和C段。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司法院校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保送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应急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小语种、定向就业以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免费医学生等本科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含预科、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4)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艺术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批A段: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体育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三)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一次性填报各批次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填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队、公安院校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填报定向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划线原则
1.普通类划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相应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及生源等因素,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本科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结合招生录取和生源情况,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投档录取。
投档模式分为院校顺序志愿和专业(类)平行志愿两种。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院校顺序志愿
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艺术类在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2.专业(类)平行志愿
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3.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5.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征集志愿和投档录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投档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7省统一进行的适应性演练,继续做好我省高考适应性测试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支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广西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区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选科辅导,郑州高中个性化指导,郑州高考辅导,郑州高中全日制辅导编辑搜图
(三)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7号)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安排
(一)计划编制。
我区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分本科、高职高专层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呈现,其中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时不分首选科目,不编制分省计划。
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应相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等5个批次,每个批次下设置若干小批次,每个小批次下设置若干“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本科提前批。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以下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以下简称艺本二批)、体育类、其他一类、其他二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本一批。安排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本科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该批次不设征集志愿。
(3)艺本二批。安排除艺本一批外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其他一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民航招飞、航海类、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6)其他二类。安排除其他一类外教育部规定可以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特殊类型批。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本科普通批。安排除本科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外的其他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高职高专提前批。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高职高专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定向培养计划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高职高专提前批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投档规则。
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分批次、分院校专业组、分首选科目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普通类考生以高考总分(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作为投档基准分,艺术类(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单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投档,将符合高校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1:1.2以内)投档。投档基准分相同、高校志愿相同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2.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根据考生投档基准分、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经高校申请,可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投档基准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2)艺术类考生位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专业类别方向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统考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占50%,即高考总分×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5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3)体育类考生位次排序。
体育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计算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体育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体育统考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占30%,即高考总分×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3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按比例计算,凡投档数不是整数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同位次、同高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将全部投出。
(四)录取工作流程。
1.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文化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免费体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