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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0-01-20 17:04

来源:新东方艺考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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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达到2020年陕西省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高校校际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才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报考联考科目以外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名。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省考生必须参加各省音乐类、舞蹈类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省级艺术类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市级招办。

    三、我校专业考试报名采取微信报名、微信缴费方式,不接受函报。

    1.非陕西省籍考生微信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12:00时—2020年2月20日12:00前。陕西省籍考生微信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12:00时—2月20日12:00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理论类专业之间不可兼报。(因音乐表演专业中有多个专业方向,如兼报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成绩均合格,按分数高的专业方向认定为有效分数。)

    五、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六、微信报名、微信缴费

    1.考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进行校考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00:00—4:00)。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专业信息,按考试曲目数量要求填写初试曲目(2020年2月20日12:00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考试曲目),因考生信息和考试曲目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有关报名问题咨询,请发送邮件至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xamusic_zjc2017@163.com,我处将及时以邮件方式回复。

新东方艺考文化课

    2.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4日12:00时—3月7日12:00前,使用已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西安音乐学院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2020年3月8日-15日。

    考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凡在规定的抽签、点名、考试时间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参加初试者成绩以零分记。考试时不允许化妆,不得穿演出服。

    2.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或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考试曲目)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点名后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出考场号,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号;迟到或未按规定时间点名抽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确认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传递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考完迅速带齐个人物品退场。

    6.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均有钢琴伴奏老师,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若自带伴奏,须提前凭考生准考证及伴奏人员身份证原件,办理伴奏人员入场登记手续,伴奏人员凭准入证同考生一起进场,不得拖延时间。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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